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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603900) - 莱绅通灵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LeysenLeysen(SH:603900)2025-10-23 10:31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和履职工作,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则,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授权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完成任前培训。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