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6880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 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