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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通达(688038) -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包括对外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包括:股票、债券等证 券投资、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兼并、合作联营、租赁经营 等。对内投资包括:设立分公司、重大技改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购置新设备、 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 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的一切投资行为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投资权限的划分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