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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通达(6880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章程所定义的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