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 辞任/辞职、任期届满离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