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 -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 本办法适用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可直接按照本办 法执行。控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或原则,制定自身管理制度,提 交其股东会审议后执行。 2.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适用此购房借款政策。 2.3 配偶双方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只能有一方享受此购房借款政策。 3.购房借款的条件 3.1 员工必须购买用于自己居住的成套住宅房(也称自住房),距离公司工 作所在地100公里范围内的,且房屋的价值不低于60万元。 3.2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工作时间满两年,同时没有享受过公司购房 借款优惠政策的在岗员工。 3.3 员工自取得购房借款资金之日起,必须履行一定年限的服务期。员工按 照本办法约定享受购房借款政策的,承诺服务期不得少于10年,符合借款条件且 退休前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员工要承诺在退休前提前还款。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帮助员工解决基本住房困难,更好 地推行员工激励政策,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及有潜力的员工,在不影响 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投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员工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