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
关于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十月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 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按照证 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 意见。 为使相关各方恰当地理解和使用本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特别声明如下: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保 证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