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下 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的报酬。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