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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DAWEIDAWEI(SZ:002213)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及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