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