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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DAWEIDAWEI(SZ:002213)2025-10-23 11:17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报告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