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条第(一)至(四)项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