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 秘书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