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 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