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 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事项"、 "重大事件"或"重大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时,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通 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