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 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但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