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职 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 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能部门、事业部、下属分公司及子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企业运营中的舞弊行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 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及《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舞弊行为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隐瞒等违法、 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 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