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日常生产经营的管理,促使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原材料或备品备件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燃 料、动力、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根据金额大小或实际情况确定是 否签订书面合同,除属于即时结清或金额较小的情形外,应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公司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与此相关的服务时必须与对方签订书面 合同,并且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 理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采购原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 耗品,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审批。 第六条 公司一般性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开发、营销渠道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