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688358)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祥生医疗"或"公司")委托, 指派翁晓健律师、孙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 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以下简 称"本次归属")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本次作废")事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 等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