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688358)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祥生医疗"或"公司")委托, 指派翁晓健律师、孙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 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授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