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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3001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SINOGEOSINOGEO(SZ:300191)2025-10-23 12:32

第一条为规范对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 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 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第四条除本制度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