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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30019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会)
SINOGEOSINOGEO(SZ:300191)2025-10-23 12:3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 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2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 股东有权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候选人人选。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