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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300485)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 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2名以上(含2名)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 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既可 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 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