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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3004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 1 名,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 2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