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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科技(3015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湖南崇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足够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 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三)从事秘书、财务、法律、金融、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四)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最近 36 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