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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科技(30154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过半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