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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JGBRJGBR(SZ:300421)2025-10-24 08:0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及持股变动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力 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力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