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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JGBRJGBR(SZ:300421)2025-10-24 08: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及《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行使《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赋予的各项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 良好的职业操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