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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向经营层授权管理制度
YANTAI TAYHOYANTAI TAYHO(SZ:002254)2025-10-24 08:31

董事会向经营层授权管理制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营层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营层 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 内,不得超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授权经营层决策。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 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第四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经营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