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 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有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 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 参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 约定未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及期限。在到期日,公司按照该协 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者售汇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的套期保值业务,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 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