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 第三条 证券管理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 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