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0027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江西世 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者"委员会")是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并由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