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00274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者"委员会")是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准辞职后,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若委员辞职导致提名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辞职的委员 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委员产生之日。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