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0027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