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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3001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Hi-TargetHi-Target(SZ:300177)2025-10-24 09: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 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 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