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3001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治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 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 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