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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30017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Hi-TargetHi-Target(SZ:300177)2025-10-24 09:02

第六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资质认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 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 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的,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对外提供,同时,公司经办人员应当将报 送的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并留存备查。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 审议和披露等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依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之规定, 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