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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30017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Hi-TargetHi-Target(SZ:300177)2025-10-24 09: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 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除本制 度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 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因董事辞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其 辞职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