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3001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子 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 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