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30017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