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八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不定期会议召开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