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60095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 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出 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 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确保内幕信息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