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002479)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 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 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 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 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