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6007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订)
L&T CityL&T City(SH:600790)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