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审议年度法治报告,推进企业法治建设。项 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 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投资合同签订的 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