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浙江伟明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