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合称"占用方") 占用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 管 8 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在审议定期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总监应当向董事会报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 8 号指引》规定,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二章 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