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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
FJDBFJDB(SH:600693)2025-10-24 10:3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 | - 1 - | | --- | --- | --- | | 第二章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 | - 2 - | | 第三章 | 责任追究的形式 | - 3 - | | 第四章 | 附则 | - 4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经 营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