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 | | 第三章 股份买卖禁止及限制性行为 ················· - 3 - | | 第四章 关于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 5 - | | 第五章 附则 - 6 - | 第一章 总则 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 个交易日内;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认定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