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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FJDBFJDB(SH:600693)2025-10-24 10:3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 | | 第三章 离职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 | |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 : : : : : : : : : . | | 第五章 附则 - 5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辞任、任期届 满、被解聘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